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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打人两马夫被捕 赔偿被打游客6万元

发布日期:2015-01-04 | 来源:都市时报 记者 庞继光 

进展

陈女士领到6万元赔偿 已离开云南


调查结果


“警方已经调查过,还了我公道,谢谢都市时报了。”昨天,陈女士介绍,本报报道了他们一行的遭遇后,当地成立了核查协调工作组,由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牵头,信访局、旅游局、拉市镇政府、拉市海管委会参与。


调查结果

打人者须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5日,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专门向陈女士一家通报了案情。根据通报内容,马场方打伤并造成陈女士手掌骨折、其丈夫马政软组织挫伤的两人,一人叫木本强,另一人为王金龙,木、王二人分别为拉市镇美泉村委会美泉三组和五组村民,他们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陈女士的伤情等级为轻伤,因此,他们还须承担因此带来的刑事责任;此外,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当日参与殴打陈女士夫妇的村民,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而从丽江古城的陈香小榭客栈以“100元玩三四个景点”为诱饵,并开车将陈卫红和家人带往拉市景区的私家车驾驶员擎宇也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追究。


经过调解,马场经营者木本强和王金龙就殴伤陈卫红夫妇自愿作出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万元。27日下午,木、王二人如约向陈卫红夫妇支付了该笔赔款。陈卫红一家也当面表示,不再就本案提起民事诉讼。“说句大实话,此次丽江之行,我们遭遇马场这些坑人害人的大恶人,不仅打了我们,还设局陷害我们,如果没有你们新闻媒体的据实报道,没有舆论的支持,我们是很难讨回公道的。”现在,他们一家已经离开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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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

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昨天,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介绍,经过警方调查,此案中殴伤游客的木本强和王金龙,因涉嫌犯罪已被当地警方依法逮捕;其他涉嫌在本案中参与殴打游客的几人,目前已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当日在拉市海景区拉客的擎宇,因为他将陈女士一家送到马场后就离开了现场,因此警方无法对其进行处理。后经警方建议,当地交通客管部门已根据其无营运资格进行有偿载客,给予擎宇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陈女士一方向司法局和司法所提出民事部分的调解申请,当事双方在司法局和司法所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已就民事赔偿方面达成一致。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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