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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打人两马夫被捕 赔偿被打游客6万元

发布日期:2015-01-04 | 来源:都市时报 记者 庞继光 


“不消费不给走,不消费也必须每人交100元人头费。”去年12月1日,新疆游客陈女士一家4人在丽江市拉市海景区12号马场游玩时,因为不愿意骑马,准备离开的时候被马场工作人员殴打,足足打了3分钟,导致她手掌骨折、疑似脑震荡。12月11日,在丽江市住院10多天的陈女士,乘飞机到昆明,向有关部门和都市时报进行投诉。


昨天,记者从陈女士方和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处了解到,此案经当地警方认真调查,已经有了阶段性的进展:马场经营方的木本强和王金龙两人因涉嫌殴伤游客被逮捕,其他参与殴伤游客的责任人已受到治安处罚;私家车司机擎宇因涉嫌违法经营受到交通部门处罚;本案民事部分的处理,经陈女士一方向玉龙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该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去年12月26日组织双方调解,已由木本强和王金龙一次性赔偿陈女士6万元。


新闻回放

不愿交100元人头费被当场打晕


“我怀着美好的心情,来到丽江游玩,没想到却飞来一场横祸。”11日,陈女士手上还裹着纱布,拿着一堆照片来到昆明市新闻中心,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在丽江的遭遇。陈女士介绍,他们一家4人从新疆到云南旅游,在西双版纳游玩后,11月30日晚上到了丽江,住在一家叫陈香小榭的客栈。12月1日上午,客栈的擎某主动找到陈女士一家说:“我开车拉你们去三四个景点逛逛,一天100元车费。”陈女士一家答应了。


当天上午,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景点——拉市海景区茶马古道12号马场。到了马场,陈女士一家才知道要骑马消费。考虑到父亲已经76岁高龄,身体不好,不能骑马,于是决定不在这里游玩消费了,就准备离开。“没想到的是,司机擎某说,不消费不能从这里走,他回扣都没拿上。马场工作人员也说,不消费就不让我们从马场走出去,还说不消费也行,但每人必须交纳100元人头费。”


“我们不给这个钱,这不合理。”陈女士说,她准备与马场工作人员进行理论。“没有想到,一名男子上来就朝我脸上打了一拳。随即,马场里冲出10多名男子,二话不说,就打我和丈夫。其中一名男子最狠,拽住我的头发把我按倒在地上,10多人用脚狠狠踢打我的头部、肚子、下身,我当时被打晕了,小便都失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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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摘录


2014年11月30日,新疆游客陈卫红、范雨婷(陈卫红之女)、马政(陈卫红丈夫)、陈振范(陈卫红之父)到丽江古城陈香小榭客栈住宿。期间,私家车驾驶员擎宇主动联系陈卫红称,他可带陈家4人至拉市海景区游玩,双方自愿以100元的车费约定于2014年12月1日到玉龙县拉市镇拉市海景区游玩。12月1日上午,擎宇驾车将陈卫红一家4口带至拉市海茶马缘马场骑马。因陈卫红等人不愿骑马,致使陈卫红与擎宇发生了争吵。随后,马场管理员及其讲解员以影响生意为由,制止陈红卫等人与擎宇发生争吵。随后,陈红卫等人与马场人员因人头费用发生了争吵,之后双方发生了纠纷。


玉龙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决定由木本强、王金龙自愿一次性赔偿陈红卫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和后期治疗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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