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社会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7 | 来源:新西部在线 中国 
核心提示: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中、省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基础上,本着加严应急减排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的原则,制订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暂行)》。

(四)I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停课措施;高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5)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扩大全市接诊范围,合理调整全市医疗救治力量,向社会公布第二梯队医院名单,满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就医需求。

2.建议性减排措施

1)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2)交通、地铁、城投等单位进一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做好限行区域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作(详见机动车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2)工信、环保部门按照减排清单督导全市非供热工业生产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三、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公告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有关信息,均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市民可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a.gov.cn)、西安市应急管理网(http://yjb.xa.gov.cn)、“西安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省、市主流媒体将对我市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及时刊发报道。

 

四、咨询电话

序号

 

工作及监管对象

咨询电话

1

市环保局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

86787856(工作日9时至18时)

86787866(其它时间)

2

市气象局

气象条件预报、人工增雨(雪)

86265030

3

市教育局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86786576

4

市工信委

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排放)

86789101

5

市公安局

机动车禁限行、大型户外活动停办

122(禁限行)

6

市城管局

渣土车、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道路保洁(扬尘)

12342

7

市建委

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扬尘)

88668123

8

市交通局

国道、省道等连接市政道路保洁(扬尘)、汽修企业喷烤漆错峰作业(排放)、交通运力保障

96716

9

市地铁办

地铁工地(扬尘)、交通运力保障

86516968(工作日9时至18时)

89615803(其它时间)

10

市城改办

城改工地(扬尘)

82621209

11

市商务局

煤炭交易市场、煤炭配送网点(扬尘)

86786479(工作日9时至18时)

86786555(其它时间)

12

市市政局

市政工程(扬尘)、市政集中供热企业(排放)

12319

13

西安城投集团

交通运力保障、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公司(排放)、管线工程(扬尘)

965315(公交运力)

96116(热力公司)

965300(热电公司)

14

市卫计委

医疗防护救治、就医咨询

86787700

15

市国土局

露天矿山、砖瓦窑、砂石厂(扬尘)

86787019(工作日9时至18时)

86787051(其它时间)

 

特此公告。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116

上一页1234下一页

乌鲁木齐市共享单车助力“城市绿色交通”

8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太原路,市民正在使用 …

 内蒙古首条高铁预计7月底开通 带你看的不仅是风光

6月13日,随着一列动车从呼和浩特东站驶出, …

黄河中上游最宽桥梁——乌海湖大桥建成通车

11月29日从乌海传来喜讯,历时4年建设的城市 …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