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房产 > 房产资讯

甘肃省兰州市:房屋征收不得低于同类市场价

发布日期:2014-12-08 | 来源: 西部商报  首席记者丁炜娜  



《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下月起实施

房屋征收不得低于同类市场价


       多种情形下房屋要征收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先行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有8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的,方可启动改建工作。


       《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不用担心房屋会被低价折价征收了。


       补偿程序

       房屋征收一律先补偿、后搬迁


       按照规定,兰州市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同时《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项目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同时,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执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被征收房屋做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广告位

       补偿标准

       1.不用担心被低价征收


       根据《办法》要求,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均以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估价时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同一家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办法》明确,兰州市执行最低补偿面积制度。征收一个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房租赁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确定。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最低补偿面积和不享受最低补偿面积的原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确定。


       货币补偿奖励:征收住宅房屋,给予货币补偿金额10%~30%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给予货币补偿金额10%奖励。此外,被征收人提前搬迁给予奖励。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提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住宅每户奖励1万至3万元;非住宅每户奖励1万至5万元。

上一页12下一页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