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舆情

庆阳市检监察机关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4-10-13 | 来源:每日甘肃网 


      6.合水县肖咀乡危房改造资金审核发放不严格问题。2011年前季,合水县肖咀乡政府在发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时任分管民政的副乡长朱建霞工作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不细,给150户群众每户多发危旧房改造资金1000元,至今无法收回,致使该乡惠农资金专项账户短缺15万元。2014年9月25日,合水县纪委对朱建霞诫勉谈话,指出错误,通报批评。


      7.庆城县三十铺镇阜城初中校长路兴有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庆城县阜城初中校长路兴有在新校区办公楼占用3楼办公用房4间,面积为72平方米,2014年3月县教育局要求其整改后,路兴有在2楼安排了1间18平方米的办公室,直至今年7月,路兴有仍未将原办公室钥匙交到总务处。路兴有在老校区占用办公室3间,面积为49.5平方米,作为个人宿舍。2014年9月17日,庆城县纪委给予路兴有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教育局对其有关问题限期整改。


      8.正宁县宫河镇西里村组干部滞留群众集资款问题。2010年底至2014年6月,正宁县宫河镇西里村六个村民小组均未向群众公布相关账目,六个村民小组组长滞留自来水入户群众集资款结余49411元。党支部书记张平录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该问题未及时查纠处理。2014年8月25日,宫河镇党委给予张平录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六个村民小组长清退集资结余款。


      9.西峰区西街办事处秦霸岭村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西峰区西街办事处秦霸岭村党总支组织村干部和部分党员以考察学习为名,用村集体资金赴西藏旅游。西峰区纪委分别给予秦霸岭村党总支书记孙天生、村委会原主任张旭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环县合道乡大路洼村私设帐外帐、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等问题。环县合道乡大路洼村套取整村推进项目补助款、扣取征地款等114013.75元,用于修建村部、维修村级道路、列支招待费等村务开支;违规在群众名下评定低保金4500元,解决修路等劳务工时费用。2014年9月17日,环县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合道乡政府下派干部、大路洼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耿君山留党察看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对负有次要责任的村主任张有铭、在项目验收中把关不严的时任合道乡政府乡长白兴时、扶贫办副主任饶天忠三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水保局验收人员赵万林、马小龙二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将验收人员袁文明(水保局工人)移交县人社局处理。


      11.宁县米桥乡米桥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宁县米桥乡米桥村2012年支出招待费12629元,2013年支出招待费7721元,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2014年9月3日,宁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张九斤党内警告处分,对村文书张林星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持之以恒推动作风转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当起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强化教育引导,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纪律作风的问题要善于发现、揭露和查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扩大整治“四风”成果

上一页12下一页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