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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成贪腐“托辞”,如此荒诞戏弄了谁?

发布日期:2014-12-31 |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 尚亦兴 


    被控贪污公款105万余元、受贿24.2万元,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他对受贿罪名和款项没有异议,但对贪污公款一罪表示异议,其辩称,贪污是为了“履职”,钱都用于接待领导、维稳截访,以及节庆日代表单位“进贡”等。(12月30日人民网)


    面对贪污百万公款的指控,广州公职人员一句“请领导吃荔枝了”的辩解,让人啼笑皆非。刘伟灵身陷囹圄,却不知错在何处。言谈话语中,将“疏通”上下级关系说得如此理直气壮,将逢年过节或接受检查时,给上级领导送礼、送土特产和“信封”,谈得如此正常,好似这一切的一切,都与其无关、无其之错,这实乃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悲哀!


    对于刘伟灵贪污公款一案,乍一看好像被“潜规则”黑了一把,但是官员正常履职何故会被“潜规则”所黑?说到底,只不过是个人心术不正罢了。其所谓的“疏通”上下级关系,其实是建立在一种超越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之上的不正当关系,这只不过是个人的“心魔”作祟。而所谓的“潜规则”,也不过是个别人为了投机取巧、谋取私利,而拿来遮盖自己恶行的“遮羞布”而已。非正常接待“来访领导”,也只不过是利用“朝里有人好办事”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巧借“公务接待”的名目,大行腐败之道,其背后的肮脏交易又有谁能真正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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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腐败分子为了谋求私利,不断翻新花样,为逃避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制裁和打击,他们尽量做到天衣无缝,为反腐设置了许多障碍和困难。在尚未受到党纪国法制裁之前,他们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肆无忌惮、无所顾忌,一旦面对法律的制裁时,却又想巧借“违纪不违法”的说辞和借口,来寻求党纪的庇护,殊不知,党纪和国法是息息相通、相辅相成的,腐败分子最终还是难逃法网的制裁。


    法庭是以法律的形式讲究公正、说明公理、主持公道和维护正义的地方。法庭判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借口和说辞,只不过是衡量其认罪态度的一个量刑标准。如果极力辩解的“公务消费”会被法院所认可,那么正能量何在?“贪污犯”岂不都为自己脱罪找到了新的“出路”?


    笔者认为,将“履职”当作贪腐的托辞,着实荒诞至极,履职就是要切实遵守党纪国法,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而贪腐则是与党纪国法“背道而驰”,二者岂能相提并论?这样荒诞的解释恐怕是忽悠不了公众的,戏耍地应该就是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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