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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网恋遭诬陷被判10年 900天后无罪获释

发布日期:2014-12-12 | 来源:人民日报 




获释后的王江峰给为他平反的办案人员送来锦旗。


   “由于铜川市王益区法院错判,使王江峰被错误羁押951天。”近日,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将赔偿决定书送达王江峰。拿到19万元人民币赔偿、1000元精神抚慰金,王江峰准备做点小生意,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王江峰是陕西富平县人,今年7月11日,他被宣告无罪释放。而两年前,他因“犯”抢劫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我当时在雁塔监狱服刑,幸好有检察官帮忙。”说到这里,原本双手紧扣的王江峰,回头看了看旁边的王天祺和李鹏,双手合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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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天祺是西安市沙坡地区检察院驻雁塔监狱检察室主任,李鹏是检察官,他们是纠正这宗错案的主力。作为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沙坡地区检察院承担着对西安市区域内五个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其中就包括监督关押王江峰的雁塔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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