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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醉驾男子“挑衅”交警 当事人为街道办干部已停职

发布日期:2014-12-31 |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李小刚)昨日,咸阳醉驾男子“挑衅”交警一事有了新的进展,经交警部门送检结果显示,侯某为醉酒驾车,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侯某所在单位钓台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其予以停职。

       经检测,侯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83.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驾驶员侯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公安分局决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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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钓台街办得知,侯某本人的确是街办的一名在编人员,他的编制一直在街办的财政所,据该街办办公室负责人称,侯某目前负责后勤工作。案件发生后,钓台街道办事处决定对侯某予以停职,依法接受处理。同时,全面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提升干部的文明素质,坚决杜绝任何有损办事处和干部形象的事情发生。

       本报在此提醒大家:临近年关家人朋友聚餐,难免都会喝点酒了烘托气氛,不过可得记住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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