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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反恐防医闹 医院11月起可配催泪喷雾

发布日期:2014-11-05 | 来源:成都晚报 记者 李诗敏 何汶蔚 


    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综治办及成都市医管局联合下发通知,11月起正式启用《成都市医院安全防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据介绍,《标准》有效期3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将按此执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标准》提出医院将可自主配备催泪喷雾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但必须由专人保管,谨慎使用。


    新规:我市首部医院安保标准本月启用


    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与制定《标准》的相关机构在正式开动前,曾到我市包括川大华西医院在内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摸底,“从起草到最终下发执行耗时超过半年,每一条每一款都结合我市情况制定。”


    据介绍,《标准》从人防建设、物防建设、技防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建议,为我市首部专门针对医院安保的标准。本月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将按此执行,每年年底前对各相关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情况的检查结果将全市通报。


    看点:攻击性装备须由专人保管使用


    整部《标准》中,关于安保人员装备配备的最引人关注。除提出头盔、防割手套、胶木警棍等防护装备要求做到每一班保卫人员不少于人手一件外,同时提出可以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但必须由专人保管,谨慎使用。


    “这是市公安局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除了特殊情况下遏制医闹,同时可用于反恐防范。”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医院为开放型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这类装备,也是针对特殊突发事件的一种提前应急准备。不过,该负责人强调,这类装备的管理和使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


    反应:成都已有医院启动采购计划


    昨日,记者从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等多家市内大型综合医疗机构了解到,目前医院都暂时未配备有催泪喷雾。对于这类具有攻击性装备的配备,多数医院仍旧持观望态度。不过,也有医院已经开始了采购工作。


    “接到关于《标准》的通知后,医院目前正在进行相关采购。”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催泪喷雾也被列入了医院升级安防的计划中。届时,将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采购,购置回医院的催泪瓦斯将交与安保部门统一管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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