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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宁陕县两名副县长因违纪 分别受党内处分

发布日期:2016-05-24 |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石喻涵 吴琛 
核心提示:昨天(5月23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秦风网发布消息: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白河县委常委、副县长黄治俊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昨天(5月23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秦风网发布消息:日前,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白河县委常委、副县长黄治俊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治俊在担任白河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治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经安康市委批准,安康市纪委对宁陕县政府副县长王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安在担任宁陕县人事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石喻涵吴琛)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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