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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实施多条新法规 卖假药毒害孕妇将重罚

发布日期:2014-12-01 | 来源:三秦都市报 


今起,一批民生新法规正式生效,看看你最关心哪些规定?


符合条件可寄养流浪儿童


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寄养儿童的范围扩大。寄养家庭条件也有了新要求: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等条件。


安全事故最高罚2000万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12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元;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卖假药毒害孕产妇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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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从重处罚的包括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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