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法制

西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 成化解社会矛盾金钥匙

发布日期:2014-10-23 |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依法治藏,最重要的是用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孙中平说,西藏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始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对全区所有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依法行政的关键是领导干部,普法的重点也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在处理各项工作时,必须首先三问自己: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怎样做才合法?因为,我们的各项工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不管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导干部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框架内,才是维护西藏发展稳定大局的“保护伞”。

“改革开放前,西藏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遇到问题,都是靠红头文件,没有红头文件就听领导指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刘文淼说,这种状况经过全区多年努力,已经得到了彻底改观,自治区政法系统越来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让法治真正成为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波告诉记者,自治区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办事,领导决策时会主动征求法制办意见并认真参考。只有政府坚持依法办事,群众懂得依法维权,让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入人心、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才会更好地助推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处长何黎清说:“过去,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靠行政指令,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在,自治区以立法形式确定环保目标和责任后,其震慑力、约束力远远超过红头文件和口头批评教育。坚持依法治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旨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用法治思维的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尤其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更加需要坚持依法行政。要使更多人懂得,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每个人的权利,让普通群众‘不怕事也不惹事’。事实证明,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更有利于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更有利于增进社会谅解,促进社会和谐。”

“花钱只能买到暂时的稳定,却会隐藏更大的危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说:“维稳是西藏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责任,但我们必须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夯实群众基础,强化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已逐渐成为西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种依法治藏理念,‘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正成为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一种自觉行动。”

“法治思维与方式已经深入人心。”如今,“依法治藏”经过自治区多年不懈努力,正书写一份份精彩答卷,“法治西藏”也正悄然朝我们走来,我区真正形成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和法治氛围,西藏300万同胞正切身感受法治建设成果带来的的巨大进步。

上一页12下一页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