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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不必非去驾校 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后将逐步推行

发布日期:2015-12-11 |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昨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召开驾考改革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昨日,公安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召开驾考改革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通知》指出,此次改革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对于自学直考,新浪网调查截至昨晚11:30,1.68万被调查者中,72.8%选择“自学,可以自己自由安排”,20.6%选择“去驾校学,有特定场地和教练比较专业安全”,6.6%选择“不好说”。


    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超过3亿,仍在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将达到4.7亿。由于现行驾驶人培训考试模式表现出诸多不适应,改革势在必行。


    >>解读

    驾照自学直考试点后将逐步推行


    《意见》第一次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为什么这样规定?有什么考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负责人说,《意见》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这主要是提供一个自主学驾的通道,满足一些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以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关乎社会公共安全。《意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措施,保障练车安全,保证培训考试质量。一是试点先行。先期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市开展试点,探索方法,评估效果,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再逐步推行。二是限定条件。限定训练车辆,自学直考车型仅限于小型汽车,车辆必须加装辅助制动等安全装置;限定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安全守法驾驶经历;限定训练路线和时段,避开学校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等道路,避开交通高峰等时段。三是依法管理。公安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在实施中,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上路练车要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粘贴放置学车专用标识。练车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学车人员、指导人员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示的是,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学车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驾方式,遵守自学相关规定,保证学习安全和学习质量。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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