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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停车费“松绑” 价格究竟谁说了算?

发布日期:2015-01-17 | 来源:华商报  记者 张莉 
核心提示: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小区停车费和物业费。当天,省物价局网站发文明确,1月20日起,对上述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消息一出即引起广泛关注。业主担心引发新一轮的涨价,物业忧虑以后纷争不断。那么,物业费、停车费松绑后,价格究竟谁说了算?



昨日,西安边东街东泰城市之光小区。小区里地下停车位需要购买,不少居民只能将爱车停在小区周围的路边 记者 闫文青摄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小区停车费和物业费。当天,陕西省物价局网站发文明确,1月20日起,对上述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消息一出即引起广泛关注。业主担心引发新一轮的涨价,物业忧虑以后纷争不断。那么,物业费、停车费松绑后,价格究竟谁说了算?


>>现行物业费政策

非保障性普通住宅执行政府指导价


目前,我省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双轨制,其中普通类住宅执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如别墅等)由市场定价。

省物价局在网站上公布的文件中明确,1月20日起,只要是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


>>记者走访

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符引发重重矛盾


记者走访西安市数个小区发现,很多关于物业费的投诉都是由于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引起的。


丰禾路蔚蓝花城业主孙先生说,小区多层的物业费是每月0.7元,可其他小区多层的物业费多是0.5元左右,他认为收得不合理。昨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办一张姓客服主管说,小区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也在物价局备案了,比其他小区收费高是因为提供的配套设施比较好,在基准价基础上有一定上浮。


东仪路七彩阳光小区一位业主说,他们小区是新小区,物业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可小区内没有专职保安,卫生也不好,业主反映几次也没用。


西安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从他处理多年价格投诉情况来看,很多业主之所以觉得贵是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说到底还是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引发投诉。


西安一小区物业经理说,现在行业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物业欠费率比较高,一种是交房时因房屋质量问题等引发的纠纷导致矛盾转化,业主后期不交物业费;一种是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拖欠物业费;还有一种就是业主不管和物业发生什么矛盾,不交物业费都成为抗议手段。实行市场价不管价格谁说了算,如果业主不好好交费,物业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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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停车费政策

物价局对停车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


目前,我省小区停车费包括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部分,停车服务费属政府定价,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并在小区公示。租赁费是车位产权人自行定价,随行就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服务费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企业可在此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


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按月、次计价,并按照停车场类别分为3个等级。按限价标准,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场停放服务费最高为每月每辆150元,露天停放服务费最高的每月每辆限价80元;按次计算,室内停放服务费最高的一类服务价格限价为每辆每次5元,露天停放一类限价为每辆每次4元。规定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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