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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发布日期:2017-11-29 |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康乔娜 
核心提示:记者28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对2017年8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决定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详细情况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记者28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对2017年8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决定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详细情况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据悉,2012年8月31日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发布。此次决定公布的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后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其中,2012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意见》、2013年1月4日印发的《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10年4月28日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7月13日制定的《关于印发西安市蔬菜早市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17件规范性文件拟修订;2013年5月27日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的通告》、2014年6月24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2008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等9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记者康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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