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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推行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7-11-22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陕西省委外宣办11月21日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了我省“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蔡英 尚磊)陕西省委外宣办11月21日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了我省“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以立法的方式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不同于传统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截止目前,全省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5件,起诉74件,公益诉讼多项工作均居全国前列。”


贾宇介绍,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省份,陕西省检察机关目前已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3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822亩,修复被损毁湿地,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6431吨,有力促进了青山绿水恢复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我们通过办案,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的资产和权益价值7.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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