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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秋冬季铁腕治霾33条 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

发布日期:2017-10-25 | 来源:西部网 记者 鄢山宇  
核心提示:10月24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地整改不到位,项目负责人进行15天教育培训”、“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等33条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的攻坚措施。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10月24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工地整改不到位,项目负责人进行15天教育培训”、“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等33条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的攻坚措施。


铁腕治霾 秋冬季西安将实行“冬33条”


《方案》主要目标是: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产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抓落实,提标准,严问责,促效果,实现今年秋季及今冬明春“冬防期”(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升,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各下降15%。


在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西安将全力抑制PM10、PM2.5上升趋势,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幅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重点实施33项攻坚措施(简称“冬33条”)。


各区县、开发区将增加颗粒物考核权重


西安将调整今年9—12月各区县、开发区PM10和PM2.5目标浓度。在2018年1—3月的考核中,增加颗粒物考核权重。今年9月到2018年3月,对各区县、开发区颗粒物(PM10、PM2.5)浓度实行日排名、周通报,每月按优良天数和PM10、PM2.5平均浓度对区县、开发区进行分项排名。


强制削减规上工业用煤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积极争取省级发改、工信部门的支持,以燃煤火电企业为重点,通过停产限产,10月底前,实现规上工业用煤转增为减,抵消前期增量。11月15日前,完成削减35万吨的任务,年底前完成年度40万吨的削减任务。


在原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西安将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城区、园区所有范围和各开发区已征用土地范围,以及各街办、镇政府驻地所属行政村。禁燃区内已定点的煤炭经营场所,西安市商务局负责收回经营许可证,并完成清理取缔。


西安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建立煤炭供应体系管控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向“禁燃区”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的“倒查”制度。从11月1日起,西安市公安局对向“禁燃区”运送高污染燃料的车辆进行查扣。


实行持证购煤制度 煤质超标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10月底前,西安将对禁燃区外的居民,以及因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暂无法到位确需用煤保障日常生活的居民,按照“见证售煤、持证购煤、闭环管理”的原则,发放《购煤本》,出台用量核准等配套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期间,对全市煤炭经营场所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燃煤集中供热站、单机30万千瓦以下火电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机组)等用煤大户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水泥、焦化、制药、炼油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工地监控、监测系统24小时值守


《方案》要求建设工地、出土及拆迁工地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市级、区县(开发区)级工地监控、监测系统建设。12月底前落实工地监控、监测系统24小时值守制度。


针对挂红牌的工地或挂黄牌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由监管部门对监管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15天教育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培训,直至结业考核合格。


按陕西省统一规定,除地铁项目、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涉及供水、供暖、供气工程,按照“绿色通道”途径加快审批手续办理,避免冬防期间涉土施工。11月15日起,严查违反“禁土令”规定的行为。


11月1日开始,对全市各类非涉土工地和办理了施工备案的涉土工地,以及未实现全密闭的堆(料)场、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


10月15日起,全面执行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管控规定。加快出台常态化限行政策,按照该政策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切实降低过境车辆污染影响,11月15日前,“过境西安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将由劝导性提示更改为禁止性提示,启动电子警察抓拍等手段,强化监督执法,保障绕行效果。


强力整治高排放重点车辆,对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用途的低速汽车开展专项整治。即日起,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对黑烟车开展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查黑烟车上路行驶。对黑烟车进入主城区行驶的,实行倒查和责任追究。


重污染天 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严防死守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等文明过节方式,合理划定区域、明确燃放时限,严格控制传统烟花爆竹燃放。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对社区、酒店、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引导、宣传和巡查,建成区内禁止传统烟花爆竹燃放,减轻污染叠加影响。


即日起,西安全市统一调度,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频共振”,提前进入应急状态,应对可能出现的持续污染天气。


考核问责:约谈两次后或被免职、降职


西安市铁腕治霾办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督政”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除了在考核中予以兑现外,还要从严问责追责,通过严格考核、铁面问责,倒逼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对辖区环境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环境质量差的三级网格(街镇、开发区片区),由市铁腕治霾办直接约谈三级网格长,约谈两次以后仍出现类似问题的,移交组织和监察部门,进行免职、降职等处理。


按照日排名、周通报、月考核的结果,强化对二级网格长的问责,对连续两周通报排名在后三位的,以及本辖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由市领导直接约谈;对连续三周通报排名在后三位的实施追责。对行业监管不力的市级牵头部门,由市领导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约谈,约谈之后半个月内,所牵头的行业突出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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