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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长安区救助站身亡 儿女质疑证明“我爸是我爸”

发布日期:2015-10-23 |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郭飞虎终于在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发布的一条认尸启事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下落。其父5月17日走失后第三天,被长安区救助站收留,然而在随后的5个月郭飞虎先后4次前往该救助站寻人,却得到了救助站未见此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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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飞虎终于在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发布的一条认尸启事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下落。其父5月17日走失后第三天,被长安区救助站收留,然而在随后的5个月郭飞虎先后4次前往该救助站寻人,却得到了救助站未见此人的答复。


    为何救助站没有提供老人进站照片让郭飞虎辨认?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四肢健全的老人有了褥疮?又是怎么样的手术让老人死亡?昨日媒体道后,郭飞虎想弄明白父亲这5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时,却在长安区救助站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先要进行DNA比对,确认你们有父子关系。”


    事件回顾 认尸启事上看到走失的父亲


    今年过完年在长安区乳家庄经营餐馆的郭飞虎将周至老家的父亲接到餐馆一同生活,然而在5月17日下午,老人走失。5月18日,郭飞虎在创汇路派出所报警,警方以人口失踪登记。5月19日郭杜警方在长安区发现了一名糊涂老人,并与当晚11时移交至长安区救助管理站。随后救助站将老人以无名氏身份送至了长安区杨庄福利院托养。5月22日及随后的5个月,郭飞虎四次前往长安区救助站寻找父亲,但救助站提供的近期收留老人照片中均未有其父亲的样貌。


    直到10月20日,郭飞虎在媒体刊登的由长安区救助站发布的认尸启事中看到了父亲的信息。随后在殡仪馆确认死者正是自己苦寻5个月的父亲。


    面对家属疑问 救助站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


    为何在郭飞虎四次前往长安区救助站寻求父亲时,工作人员提供的辨认照片中没有其父亲的照片。而实际上救助站早在老人失踪3天后就收留了这名老人,并托养在杨庄福利院。在杨庄福利院生活的5个月时间内,老人是如何度过的?


    “要先提取老人直系亲属DNA,和老人进行比对,从而确定你就是这名死者的家属。”对于家人的疑问,昨日长安区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这样答复,“你现在没办法证明这死者就是你父亲,我们怎么处理?万一过两天其他人来认尸怎么办?”“按照程序认尸流程确实是要进行DNA比对的,而且郭飞虎20日找来认尸时我们也提到了DNA比对。”


    对于这样的答复,郭飞虎有些气愤:“20日我在殡仪馆认尸,你救助站没有异议。21日,了解父亲这5个月到底怎么回事时你们没有异议。唯独22日媒体报道了这一系列问题后,你们救助站提出要先确定我和死者关系,要证明我爸是我爸,这让我们家属怎么接受?”

昨日,在救助站前来讨说法的、与郭飞虎同村的村民拿着报纸上刊登的老人照片称:“这就是郭飞虎的父亲,我以人格担保千真万确。”



    家属质疑 比对DNA是不是拖延时间


    “所有我们家属应当掌握的信息,就因为救助站质疑我们身份而变得不透明。”郭飞虎质疑道,“比对DNA是为了明确关系还是为了拖延时间?”


    21日,郭飞虎曾在长安区医院请求查看死者病历,遭到了拒绝。“死者是福利院送过来的,登记信息是无名氏,你和死者的关系是不是家属我们医院不知道,病历属于个人隐私,无法向你提供。”医院称,“目前病历只能提供给长安区救助站。除非让救助站和你一起过来查看,明确你和死者是直系亲属关系才行。”


    “救助站一句怀疑我们身份,必须比对DNA,切断了所有我们家属理应掌握的信息渠道。”郭飞虎说。


    长安区有三家公办福利院 最终却选择了民办的


    长安区救助站共5层楼,一二层租赁给了外单位用于自行经营。三至五层共有多间收留室,提供了50余个床位,并配备了健身室、娱乐室等。而记者两日调查发现,这50余个床位均无人使用。“这些床位只针对临时性收留,长期收留由我们托养在指定福利院内。”该救助站负责人说。


    据记者了解,长安区共有三家公办性质的福利院,而最终救助站将老人托养在了一家民营性质的福利院。“三家公办福利院接收的都是特殊人群,而杨庄的这家福利院虽然是民办性质,但接收流浪人群。”该救助站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救助站站长同时又为长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分管长安区救助站。


    长安区成立调查组 一经查实 绝不姑息


    昨日,长安区区委宣传部针对媒体的报道作出回应。


    “媒体报道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工作。22日下午,市民政局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到长安区督促调查此事,要求从实从快处理。”长安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


    “目前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力争用最短时间查清事实真相。对媒体报道的问题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对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长安区委相关负责人称。记者谢涛

    >>声音

    法律人士: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救助站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地,长安区救助站工作人员在接收老人后,并没有按照规定拍照,致使其家人三番五次去寻找均无着落,属于公职人员工作的疏忽和不作为。对于牵涉的两个派出所,创汇路派出所在接警后已经采集了相关信息,而郭杜派出所在发现老人后,没有进行相关记录,也没有拍照或采集DNA信息,没有查看近期接警记录,导致信息无法对接,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失职。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安提出,尽管福利院存在工作上的疏忽,但还是对老人进行了救助,老人的死亡也非故意造成。“因相关人员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目前看还构不成犯罪”,他认为,此事还需要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并应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


    一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从牵涉的几个单位行为看,大多都有应尽到而没有尽到的责任,存在程度不一的渎职行为,“如果有一道关口把好关,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记者宁军


    >>快评

    “宽以待己,严于律人”非常荒谬


    ■杨鹏


    郭飞虎为什么在救助站里找不到父亲?公众及死者家人,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给的答复是,家属方面要先做DNA证明关系,再谈其他。


    这样的要求过分吗?不过分,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救助站此刻恪守程序严谨的应有之义,法律意识如此强烈,点个赞也不算过分。可细究之下,这不正与之前的不按程序办事形成强烈对比吗?想想看,如果救助始终运行在法定程序和流程里,及时登记相关信息,郭飞虎的父亲应该早已回到了家,哪里会有后续的悲剧呢?这不是宽以待己,严于律人,又是什么呢?难免也会让人觉得,此刻“先验DNA”的程序,已经演化成一种推诿与托辞。


    每个失踪人员的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因而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救助系统。可看到老人从走失到离世,却让人不敢相信救助环节上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诚然,我们相信救助站并不是“一向如此、处处如此”,但经验和逻辑告诉我们,如果只想着玩弄程序想尽办法撇清责任,如果不彻底梳理和查找工作疏漏,有一个,就还会有下一个,悲剧就不会停止。


    因此,请有关部门尽快依法查清事实,严厉追责,严格流程,只有让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才有可能彻底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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