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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卖完的烟花爆竹去哪儿了? 昆明市安监局:批发商回收储存

发布日期:2015-03-09 | 来源:昆明日报 记者邓磊 
核心提示:元宵节一过,年也就算过完了,烟花爆竹销售季也随之结束。零售点那些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去哪儿了?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安监局危化处获悉,所有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将由批发商回收进行统一储存。

元宵节一过,年也就算过完了,烟花爆竹销售季也随之结束。零售点那些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去哪儿了?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安监局危化处获悉,所有零售点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将由批发商回收进行统一储存。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从6日开始,市内各零售点开始陆续拆除。在北市区小康大道,一家零售点老板告诉记者,今年烟花爆竹的销量不如往年,自己手上还有近2万元的存货,但他并不担心,因为之前他们和批发商签有协议,卖不完的都可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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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售之前,零售点就和批发商签有协议,卖不完的烟花爆竹将由批发商回收统一储存。”市安监局危化处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和储存都需要具备专业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存放烟花爆竹的库房不仅要隔热、防潮、常年保持恒温,还必须要配备避雷和消防设施设备,而运输车辆也是安装了防火隔热层的专业车辆,且必须持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大宗烟花爆竹将统一存储,那么市民个人购买后没有燃放完的怎么办呢?市安监局危化处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对烟花爆竹的购买量一般不会很大,逾期未燃放的只会更少,个人存储并不会涉及违规违法,但需要妥善存储,做好防火防潮措施。据了解,正常情况下能打到40米高的烟花,受潮后可能只能打到20米,这样既会影响到地面行人,也容易引起火灾。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按照相关规定,主城5区及经开、高新、度假区内可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在此时限之外的任何销售、燃放行为均属违法,警方将依法进行查处,市民也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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