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元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职场新政策,将为大学生就业助力。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即高校毕业生开网店可能获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针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提醒:求职者千万不要因为档案管理不收费就不重视档案。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同时,没有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的,要在当地报考公务员、购买住房、评定职称、子女上学等,都会受影响。
“35岁以下大学生创业是重点扶持对象。” 3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旨在支持和鼓励大学生休学创业,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有关要求,联合市发改、工信、财政、教育、科技、工商、团委等7部门下发《贵阳市贯彻落实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的实施方案》,实施九大措施推进“大学生创业计划”。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大学生创业有自己的特殊性,他们富有激情,但实际操作能力和资源积累比较薄弱,学校和社会还要为他们提供创业的“拐杖”。目前,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贵阳市已有所体现。
据介绍,已在贵阳创业或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均属贵阳市实施的“大学生创业计划”扶持对象,且重点扶持年龄在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