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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再次下调 陕西92号汽油每升降0.28元

发布日期:2014-12-27 |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记者 贺桐) 记者今天(12月26日)下午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自2014年12月26日24时起,陕西省将在降低汽、柴油价格的同时,实行油品优质优价,陕西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降低0.28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提高0.03元。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自2014年12月26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供应及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20元和500元。根据国家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和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进展要求,在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时,我省对国V标准汽、柴油实行优质优价,汽油每吨加价170元,柴油每吨加价530元。


    为有效改善空气环境,我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油品质量进行了升级,汽油由国IV升级至国V标准,柴油由国Ⅲ升级至国V标准。在充分考虑汽柴油升级后对全省人民生活、生产成本的影响,相关升级成本由生产和经销企业消化承担,汽柴油零售价格至今还执行原质量标准价格。目前全省已完成油品升级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规定,在本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同时,我省实行国V质量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升降相抵后,我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降低0.28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略提0.03元。调整后汽、柴油价格水平为: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西安市场为每吨8146元(6.11元/升),中北部价区执行西安市场价格,陕南价区为每吨8252元(6.19元/升);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西安市场为每吨6795元(5.78元/升),省内其他市场为每吨6995元(5.95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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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情况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大对汽柴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油品质量虚假标示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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