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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南宁实施机动车强制环检 外地车也要领标

发布日期:2014-12-23 | 来源:当代生活报  记者 卢盈 


    核心提示:12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实施排气污染定期环保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南环字〔2014〕347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明年1月1日起,南宁市(含6县6城区)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在用机动车将实施排气污染定期环保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根据规定,当日起,南宁市非6年内免检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或更换环保标志。


    相关规定

    定期检验与强制维护对象


    根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南宁市注册登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到期或尚未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机动车(所领取的环保标志在有效期内的在用车,以及今年12月1日-31日预留资料但未领到环保标志的在用车),不用上线检测;非6年内免检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或更换环保标志。


    其中,属6年内免检范围的机动车(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除外),可在汽车年审时,通过现场领取、“网上申领,现场或速递领标”,以及“6年内免检年审、环保一站式速递服务”等多种方式,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主不用将车开到环保检测站点进行检测。


    日常护理

    车主应定期更换合格机油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要想保证尾气检测合格,车子的日常护理非常重要。车主应定期为爱车更换合格机油;日常使用优良品质的燃油;并定期对排气系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积炭。


    另外,车主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应就近选择业务量相对较少的安检站点上传车辆年审资料,完成车辆年审;6县车辆应尽量到附近县份(武鸣、宾阳、横县)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进行环保检测及车辆年审。


    开通团体预约检测的车主(如客运或货运公司的营运客、货车),可与各机动车环保检验站点联系,预约并利用周末加班等方式完成环保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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