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 吴琛)12月2日21时40分许,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陕鄂界执勤民警依托陕鄂界公安检查站,在对一辆陕G牌照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面色红润、车内有酒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酒精测试显示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9.8mg/100ml,遂将其带到办案区进行询问,驾驶人周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下达了违法处理通知书,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据了解,自11月9日开展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百日安全行动”以来,安康高交大队悬挂宣传横幅146条,LED滚动播报20余处,发放宣传单1.2万份,利用“双微”平台发布消息40余条,走进服务区、村庄、学校宣传8场次;召开冬季事故预防联席会议8场次,排查隐患20余处;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0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