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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定向生不签就业协议可取消入学资格

发布日期:2016-05-30 |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彦刚  
核心提示:近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的今年高考实施办法中规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近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的今年高考实施办法中规定,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记者了解到,高考中录取的定向就业生,是国家为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保证部分艰苦行业每年能接收到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招生办法。我省今年规定,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要求,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高考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表,由招生院校决定。定向就业分数线、定向计划管理等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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