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榆林市林业局获悉:国有林场改革实施以来,榆林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各项改革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定”方案全部落实。榆林市坚持国有林场改革的公益性取向,明确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公益服务职责。全市29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及运行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强化了国有林场在榆林治沙治土和生态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职工权益得到保障。改革后,横山区补缴了142名职工自2014年以来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历史欠账,部分林场还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
森林保护培育进一步加强。通过改革,榆林国有林场全面完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各林场将现有职工分为护林组、营林组、育苗组,把现有林地划片分段,责任到人,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面积、管护内容、管护责任和奖罚办法。市县林业局不定期对林场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经营管理走向科学化轨道。榆林各林场按照“一场一策”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做到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责任落实、监管到位,认真落实管护人员的责任,推进和完善监督和考核制度,形成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权责利分明的管理体系。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榆林不断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共安排国有林场基础建设投资5435.7万元,主要用于场部、管护站、瞭望塔、苗圃地、道路及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通过改革,榆林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森林资源保护条件持续提升,林场面貌焕然一新。(记者 师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