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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乡县:“土地整治”项目区遭非法取土 大量耕地被吞噬

发布日期:2015-03-20 | 来源:消费日报网 
核心提示:“土地整治”是指国家投资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然而,河北省平乡县群众举报称,国家投入巨资在当地开展建设的“国土资源·土地整治”惠民工程遭到人为破坏,大面积的耕地被毁坏取土。


“土地整治”是指国家投资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然而,河北省平乡县群众举报称,国家投入巨资在当地开展建设的“国土资源·土地整治”惠民工程遭到人为破坏,大面积的耕地被毁坏取土。


近日,记者在河北省平乡县平乡镇看到,晁庄村邢临高速南侧有数十亩的大坑,平均深度有五六米,大坑的旁边还种植着庄稼,一台挖掘机在坑底进行挖土作业,有几辆拉土车正在忙碌着转运。


一台挖掘机正在进行挖土作业


田间道路旁树立的“国土资源·土地整治”项目公示牌显示,此处为2012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区,包含平乡县平乡镇、霍林寨镇等18个村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6746.82万元,净增耕地96.6204公顷。


附近村民称,这个大坑是一个专业卖土的老板挖的,别人叫他“大华子”,常年在这里挖,挖出来的土供不应求。


另一位知情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很久以前是砖厂,在好几年前国家出钱进行了复耕,然后分给村民去耕种,近两年该老板以每亩下挖一米2000元的价格买断了,一亩地挖一米深2000元,挖两米深就是4000元,每挖一米给村民付一次钱。


记者注意到,在附近还有很多处被挖坑取土的痕迹,由于取土者一直向下深挖,行人走在田间道路上如临深渊,国家投资修建的机井灌溉房也已经成了“孤岛”。


黄色的机井灌溉房已经成了“孤岛”


记者随即与平乡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并多次拨打了12336举报电话,但一直未能接通。记者又与国土局办公室联系,将取土的情况进行了反映,希望国土监察人员能来现场核查、或制止违法行为,但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开会,没法给领导汇报。


取土点位于“国土资源·土地整治”项目区


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公示牌显示的举报电话,记者又与国土局土地整治中心联系,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也已经知道这个事了,(取土)属于非法的,都已经移交到公安机关去处理了,由当地政府和派出所负责。”


而平乡镇党委副书记程硕表示,这里以前是废弃的砖厂本身就是坑,取的土也是用于公益事业,是镇里争取的一个交通道路项目,土全部垫到邢临路两侧了。


记者提出质疑,搞公益项目也不能毁坏耕地、违法在先,更不能破坏国家投资的“土地整治”惠民项目,并且施工方在此取土是由哪个部门批准的?


程书记回答:“不知道是谁批准他在那取土,我们只是负责监督工程施工,也要求他们不要非法取土,但土地执法的主体是国土局,如果违法了我们会向国土局举报。”


上路行驶的运土车辆均为“拼装车”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取土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耕地上取土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土应当首先安排使用非耕地,禁止在基本农田取土;取土深度一般不得超过1.5米;取土使用耕地的,应当剥离30cm耕作层土壤,用于复垦回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取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在发稿前,平乡县群众打来电话称,当地的非法取土仍在继续,一直就没有停止。


国家投入巨资开展的“国土资源·土地整治”惠民工程,在河北省平乡县却被人为毁坏取土,大面积的耕地被破坏,该县相关领导是否知情?平乡县非法取土、毁坏耕地的行为何时才能禁止?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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