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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6巡回法庭昨正式受理案件 百位市民申请

发布日期:2017-01-04 | 来源: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作者:文晨 
核心提示:1月3日,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六巡回法庭”)开始正式受理案件。记者了解到,有市民一大早就赶来门口排队,等候立案。

1月3日,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六巡回法庭”)开始正式受理案件。记者了解到,有市民一大早就赶来门口排队,等候立案。第一天上午,第六巡回法庭约有80人进行了立案申请,截至15:00记者离开时,门口仍有40多位市民在排队。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西安神舟三路和航天中路十字东南角的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现场已经有市民在门口排起了长队。排在前列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自己是7点钟来的,来的时候已经有好些市民在排队了。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申请人中除了有西安本地人,也有从外地来的市民。从宝鸡来的市民张长宁(化名)告诉记者,自己提前一天就带齐了材料来西安了,就等着一早来提交申请。刚刚结束立案登记的申请人李明(化名)告诉记者,进入巡回法庭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提供的材料。材料通过后,将由法官询问案件情况,审阅申请立案资料。

从上午开始受理到中午停止安检,记者看到,大约有七八十人进入第六巡回法庭内申请立案。截至15:00记者离开时,门口仍有40多位市民在排队。


门口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上午过安检的情况来看大概有80人,不过具体立案数量自己还不太清楚。此外,每天能受理案件的数量也需要具体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另外今天(1月3日)有很多人材料不齐,有的是应当由中院审理越级提交的,有的是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这些情况第六巡回法庭都是无法受理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六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9日揭牌,主要巡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个省区,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及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申请立案前,要按照规定带齐相关材料,避免重复往返。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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