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结束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其中明确:6月30日集中挂牌结束后,市民仍可通过陕西省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进行自助办理。
按照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的通告》,全省(除宝鸡、咸阳、渭南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
宝鸡、咸阳、渭南三市因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登记挂牌期限,具体事项由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外发布通告。
需要注意的是,陕西省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的自助办理功能仍继续开通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各地尚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用户可以进行自助办理。(记者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