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经过长期规劝的在逃人员闫某洋,只身一人来到延安市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自首。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目前,闫某洋已被移交子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据调查,1996年5月21日,延安市子长县马家砭镇东沟村高某家粮食被盗,高某怀疑是同村闫某洋所为,就同妻子一起到闫某洋家理问,二人在争吵中,闫某洋持自制的土枪击中高某胸部,致高某当场死亡,后闫某洋负案外逃。1996年6月20日,闫某洋被子长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多年来,民警数次到马家砭镇东沟村联系闫某洋家属,讲政策,讲法律进行规劝。2016年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借助帮扶该村多户贫困户的契机,给闫某洋家属做思想工作,给村上人做思想工作。3月12日,闫某洋来到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