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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电榆阳公司违反劳动法 败诉后称无法解决

发布日期:2015-12-02 |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李明 
核心提示:“公司领导说没法管,法院执行庭说执行不了,事情就这样拖了快两年了。”李伟伟是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榆阳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榆阳供电公司)的一名线路工人,因为劳动合同及社保问题,单位与他对峙公堂。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公司领导说没法管,法院执行庭说执行不了,事情就这样拖了快两年了。”李伟伟是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榆阳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榆阳供电公司)的一名线路工人,因为劳动合同及社保问题,单位与他对峙公堂。


    经过一系列艰难地诉讼,李伟伟和另一工人(情况与李伟伟相同)最终胜诉。但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却一直没有“下文”,他说自己已经法院和公司之间跑了不知多少次,但得到的说法却都是“没办法,管不了”。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不服裁决诉上法庭


    今年33岁的李伟伟,从2000年6月进入陕西地电榆阳供电分公司,在下属的西沙供电所当一名线路工人。


    眼看着工作了10多年,但是社会保险一直没有缴纳,而且单位也不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伟伟在2013年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书显示,榆阳供电分公司承认诉求事实存在,也属于合理范围,但客观上无法解决。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支持了李伟伟的请求。

但榆阳供电公司不服判决,选择对簿公堂。榆阳供电公司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一波三折的诉讼 法院之间上演“不属于我管”


    榆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榆阳供电公司的起诉,驳回的理由是“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榆阳供电公司随后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然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将案子又退给了榆阳区人民法院。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月17日出具的裁决书显示,本案将由榆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榆阳区人民法院这才重新审理此案,并在2014年10月11日作出判决,榆阳供电公司和李伟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保。


    然而败诉的原告榆阳供电公司又提出了上诉,但被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榆阳供电公司“不配合”


    最终拿到了“胜诉状”,李伟伟申请了法院的强制执行。


    因为涉及到社保问题,需要榆阳供电公司出具工作证明及补缴社保金额证明。“公司根本不给出证明,而且把我的正常工资也停发了。”李伟伟说。


    李伟伟说,自己来回在榆阳区人民法院、榆阳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和榆阳供电公司这三个单位“奔波了很多回”,但一直被“推来推去”。


    近日,记者跟随李伟伟来到榆阳区榆阳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该中心负责人称,榆阳供电公司一直没有相关数据报过来,这得和供电公司的其他人一起解决。


    榆阳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德贵称,执行庭的人也去了榆阳供电分公司很多回,协调了很多次,“我也专门去找了他们的局长(总经理),最后确定跟他们的副局长(副总经理)作为对接人”。


    刘德贵说执行局为了解决此事也下了很大功夫,但是榆阳供电公司来来回回,“不知道供电公司是什么意思”。他表示近期将再找榆阳供电公司的人进行解决。

 

    榆阳供电公司负责人:这件事我没有办法解决


    11月27日上午,记者跟着李伟伟来到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榆阳供电分公司,总经理高生军在听说法院判决的事情后,一口回绝“这事情我给你解决不了”。


    “这种事情,我也吃不准,懂得也少,我让刘局长(副总经理)负责你们的这个事情。”高生军声称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如果有办法的话,就不用经过法律程序,早解决了。


    然而在刘姓副总经理的办公室,刘指出要去找法院,“如果榆阳供电公司能解决了,还要经过仲裁和法院麽?”


    刘姓副总经理表示自己只听法院的,“将来法院要如何执行,我们将会配合”。但对于以前为何一直没有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则闭口不谈。


    当天,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德贵称,近期将再次找榆阳供电公司的人进行解决。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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