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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告白”是个什么罪?

发布日期:2014-11-12 | 来源: 天山网 文/晴川 


    11月10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多名学生向 记者证实校内多个分院均贴有此布告。(11月11日《新京报》)


    学生在校园公开向心仪对象表白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大街挂横幅示爱,抱吉他在窗下深情款款地唱歌。人们从中看到的是美好是纯真,因而总能报以会心一笑。郭同学之所以成为新闻,就因为被开除,之所以引发热议,就在“强行告白”这个奇葩罪名。那么,“强行告白”到底是个什么罪?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及一个细节——学校老师对其劝阻,学生拨打了110,而老师使用了“诬告”一词。显然,老师、学校是很在意名声和尊严的,即便没有殴打辱骂事实,既然引来了警察,自然就是“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了。然而,如果不对学生正常行为横加干涉,还会有“扰乱秩序”之说吗?学生违反校规,当然要处理,但处理不该由学校单方说了算,还要看看当事者怎么说,听听学生们的意见,他们才更有发言权。错己而责人,以权打压,所谓的“强行告白”违反校规,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打击报复罢了。


    德国诗人歌德有句名言: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男女交往本是正常心理需要,也是性别角色社会化的重要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日趋多元,我们看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应跟着改变。对这些富有个性的大学生以及他们极富个性的行事方式,应给予充分理解和宽容,并随时善意提醒。连法律都允许大学生结婚了,还总拿老眼光看他们,这不是关爱,而是抱残守缺,故步自封,太落伍太不合时宜了。


    开除“告白”学生,很容易让人想起西安那位站在国旗下爱情告白的17岁男生。那样的场合,那样的时刻,如果挪到这所学校来,恐怕就是沸反盈天了。然而,学校既没有阻止,更没有处分,其开明和宽容的姿态,赢得了社会一片赞叹。一个中学,一个大学,做法如此判若霄壤,这恐怕就不是教育智慧差异所能解释得通的了。


    和这位郭同学送花告白一样,几乎同一天,南昌大学一位大学生用999份告白书向自己的“女神”传递了爱意。这样的新闻,总会勾起我们甜蜜温馨的回忆。谁都年轻过。对待美好的、正向的一切,年青人就该有股虎气,敢作敢为。因为没有青春的激情就不会有精彩的未来。以什么形式做,能不能打动人心,或者被调侃为“你动心她恶心”,都不是事。是事的是,你有没有这份自信勇气,去做去追,有没有宽厚的肩膀去担当。正如有人说的:青春没有事干,梦想就是空想。年轻人在追逐梦想的路上,这份激情和自信须臾不可或缺。但愿那些动辄给学生扣帽子甚至随意开除学生的学校能从中读出自己的错误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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