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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 不得延长审批时限

发布日期:2015-06-24 | 来源:陕西传媒网 张维 
核心提示:陕西省政府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和受理单制度以及办理时限承诺制,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规范许可事项限额、行政审批收费等。


    陕西省政府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和受理单制度以及办理时限承诺制,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规范许可事项限额、行政审批收费等。


一般事项不需听证审批权下放给窗口


《通知》明确,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本级政府已经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原则上要进驻中心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因办件量少、涉密等原因不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须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备案。经批准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实施部门要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并按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接受同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有条件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


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审批,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并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要按照即来即办、5日办结、法定时限办结等进行分类管理,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并在承诺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对政府鼓励的事项,要建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行政审批收费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中介服务项目清理,依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中介服务项目。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坚决清除与部门捆绑的其他中介机构。省级各部门要牵头清理本部门本系统有数量限制的许可事项。法律法规无数量限制的审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及与之挂钩的培训、咨询收费等收费项目。依法需要年检、年审和注册的,不得强制要求培训,不得指定培训机构,不得将参加培训、加入协会或缴纳费用等作为前置条件。本报记者张维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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