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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新农村数百万征地款被挪用

发布日期:2016-05-04 | 来源:三秦都市报 王哲 
核心提示:近日,有韩城市新城街办新农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新农村村委会主任以分配征地款和办理公益事业为名,从新城街办骗出700万征地款。


近日,有韩城市新城街办新农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新农村村委会主任以分配征地款和办理公益事业为名,从新城街办骗出700万征地款。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将其中大部分款项挪给了村主任任法人代表的公司使用。村民就此事向韩城市纪委反映,纪委认为该案涉嫌违法,遂将案件移送到韩城市公安局。经公安局调查证实,村委会主任挪用公款500万属实,但不能证实村委会主任涉嫌经济犯罪。村民认为公安机关的结论前后矛盾,有包庇之嫌。记者4月22日前往韩城市调查,在新农村,记者见到了反映问题的村民,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关于新农村征地款被挪用的相关证据。


韩城市新城街办新农村位于韩城市新城区以北108国道旁,下辖8个村民小组,人口2600多人,耕地面积2800亩。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因临近市区,区位优势突出,近年发展很快。由于大片土地被征用,2012年至2015年2月底,全村收入就达到56354560元,收入的主要部分与土地有关。


原村支书孙新月告诉记者,听村委会委员说,2013年底,村委会主任田森峰以给该村大禹东路一、二、三、四组征地款分配和购买公坟,环境整治,办理返还地手续等公益事业为名,从新城街办申请出了700万元征地款。钱拨下来后,并没有给失地农民分配,而是存入了村上设在农发行的账户内。据说用其中的200万元还了以前拖欠的水泥款,其余的500万未按要求使用,一直滞留在账户上。


2014年1月15日,村主任田森峰召开村委会,自己提议将滞留的500万元贷给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月息5万元,村委们听了主任的提议,没有反对。第二天,这500万元征地款就打入了这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郭军文的个人账户。当天,村主任田森峰的爱人将这笔款取走,存入村主任田森峰任法人代表的公司。


村民们知道这件事后很气愤,多次向韩城市纪委反映,纪委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涉嫌违法,2015年11月30日将案件转到韩城市公安局。经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村民反映村委会主任挪用公款500万属实。在村民多次追问下,公安局经侦大队2016年4月20日回复村民: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村委会主任田森峰涉嫌经济犯罪。村民们对公安机关这种结论前后矛盾的回复不解,认为公安机关有包庇之嫌。


记者在韩城市公安局见到了主办此案的经侦大队毛警官,他向记者介绍了他们调查了解的情况:这笔款打入这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郭军文个人账户当天,村主任田森峰爱人周某某就将这笔款取走,汇入田森峰自己的公司,这些都有银行进出账户的流水作证。在借款过程中,没有任何合同协议和利息、借款时间的约定,毛警官认为里面有问题,但局办公会最终研究决定,该案现有证据不能证实田森峰涉嫌经济犯罪,他也只能这样答复群众。


毛警官解释说:按经济犯罪管辖分工,公安机关侦查范围是村集体自有财产涉嫌犯罪问题,征地款属于专有资金,如果涉嫌贪污挪用应该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范围。


一位关注此事的律师告诉记者:征地款属于专有资金,这部分钱属于国家所有,除了给村民分配外,任何人无权挪用。村委会主任的行为显然涉嫌贪污或挪用,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可以将涉案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直接下无罪结论不妥。


本报记者王哲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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