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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被指欠账遭投诉

发布日期:2016-05-04 | 来源:时代纪实 
核心提示:5月3日,家住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久寿街的迟耒女士致函媒体反映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信用意识淡薄,欠账不还,给其造成严重损失,恳请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刘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5月3日,家住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久寿街的迟耒女士致函媒体反映称,大连市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信用意识淡薄,欠账不还,给其造成严重损失,恳请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刘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发给媒体的一份书面投诉材料中,家住大连市普兰店区久寿街的迟耒女士陈述了事情经过:


   我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办事处台山社区有一套约50平方米的房子,被普兰店区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某国承包给建筑商、普兰店区工商所所长杨某。


   2012年8月17日傍晚,我发现杨某雇佣施工队在我所持房照的房屋范围内强拆施工。次日上午7点,我和父亲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被杨某所雇佣的十多名打手在一天内打伤多次。我去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投诉房子被拆迁及被打之事,当时的接待人是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刘某。我因此与刘某相识。


   2012年8月21日,我飞回日本。在回日本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刘某,咨询所举报事情的进展情况。刘某避而不谈,而是竭力向我推荐投资一处公墓,让我先垫付100万人民币,给他去办理投资事项。刘某说自己是国家公务员,国家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于是刘某以其长子刘某宇的名字和我签协议,同时找来其好友刘某龙一同参与此事。刘某龙也以其长子刘某传的名义参与,合同就这样签了。


   2012年11月12日、13日,我分别两次去普兰店区人行支取人民币80万给刘某宇,并在刘某宇的家里写下80万元的收据。2013年5月份,刘某将其长子刘某宇及刘某宇的妻子一同送到意大利留学。


   2012年11月11日,刘某安排我与刘某宇、刘某传签定建筑施工合同协议;2013年3月4日,刘某安排我与大连云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一份授权委托书;2013年3月17日,刘某从中国邮到日本一份关于大刘家镇拟建公墓授权的复印件。


   2015年8月份,刘某龙突然病逝。2015年8月12日前后,我打电话给刘某,问刘某龙死了,公墓施工如何打算。刘某答复说,因刘某龙死了,公墓一事无法进行,他在半年内把我投资的钱和利息,都要还给我。


   事隔半年,2016年2月20日,我又一次从日本打电话给刘某,刘某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不还钱,并挂掉电话。以后再打电话,刘某就跟本不接。以上事情,都有录音和复印件为证。


  “ 刘某身为大连市普兰店区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国家公务员,本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却出尔反尔,欠账不还,实在令人气愤,” 迟耒女士表示,恳请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关注,督促刘某幡然醒悟,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迟 耒)


   原文链接:http://www.sdjsnews.com.cn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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