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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特岗教师多年无社保 教育局:正核算应补款项

发布日期:2016-04-26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特岗教师是国家为了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富平县教育局提供的一份合同中,对特岗教师应享有的福利待遇进行了规定。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 敬泽昊) 特岗教师是国家为了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西部网民生热线近日接到渭南富平县多位特岗教师的投诉,称自己工作时的待遇与招考时政府的承诺有巨大差别。


    富平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西部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核算应补款项,一定不亏欠特岗教师。   


    民生热线富平县特岗教师待遇差 只有中央财政补贴不公平


    富平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无社保


    4月20日,记者见到了来自富平县张桥、淡村、白庙、老庙等地的10多位特岗教师。据他们讲,2012年至2015年4年的特岗教师招考公告中,均提到“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但所有人这些年,除了国家财政每年拨付的2.7万(2015年升至3.1万)外,不仅没有享受和公办教师同等的薪资待遇,甚至连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没有缴纳。


    富平县教育局:正在核算应补款项  


    随后,记者来到富平县教育局了解情况,在该局出示的一份签署于2013年的陕西省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中记者看到,第四条第4、5款规定: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2.7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2.7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区、市)级政府承担,甲方应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三年服务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以及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富平县教育局局长姜岳表示,特岗教师属于过渡性职业,不纳入财政体系,所以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他们是没有的。“在招聘的时候我们就说的很清楚,他们的收入只有国家拨付的那部分,因为富平是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也无法负担合同中所说的‘高出部分’。”


    至于合同中被欠缴的社会保险,该局人事股股长李平坦诚,因为特岗教师不是财政供养人员,而且政策上也没有明确这个钱到底该由哪一级财政出。“如果明确这笔钱该哪块出,这事就好办多了。”


    李平表示,欠缴的社保,涉及到全县173名特岗教师,最早的三年服务满已经转正,现在要把这笔钱补上,金额应该不小。目前他们正在核算应补交款项的总金额,之后会向县政府打专题报告,请求财政支持落实合同规定。


    新闻链接


    华州区:特岗教师补贴将在近期予以发放到位


    2月29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曾向渭南市华州区反映其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低且没有社保的问题。


    4月8日,华州区政府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称,华州区教育局就特岗教师待遇问题,已形成书面报告(渭华教字[2016]2号),对2012年特岗教师基本工资按助理职务1696元,绩效工资按助理职务2220元确定,共计3916元执行;2015年特岗教师根据专科与本科不同,专科见习期工资按1505元,本科见习工资按1554元,绩效工资按2150元标准(专科共3655元,本科共3704元)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工资标准中含有待上缴“四险一金”费用。其中,2012年特岗教师调整后工资从2014年10月起薪,2015年特岗教师调整后工资从2015年9月起薪。


    目前,渭华教字[2016]2号报告已经华州区政府同意,将在近期予以发放到位。同时,2012年特岗教师的医疗保险已上交,其余“三险一金”区教育局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统一意见后将按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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