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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三天两头被停水停电 开发商:没见着购房款

发布日期:2015-11-30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花钱买了房子,却三天两头遭遇停水停电,这事儿让谁遇见都觉得窝心。而更让业主们感到无奈的是,这水电是开发商要求物业公司断的,理由是没见着他们的购房款。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蒋俊 贺亚洲) 花钱买了房子,却三天两头遭遇停水停电,这事儿让谁遇见都觉得窝心。而更让业主们感到无奈的是,这水电是开发商要求物业公司断的,理由是没见着他们的购房款。业主欲哭无泪,明明花了钱拿到了收据,合同都也已经网签了,怎么就说没交钱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来看记者的调查。


    买房买来烦恼 业主三天两头遭停水停电


    天伦御城龙脉小区位于西安市南二环的繁华路段,王先生是1号楼1单元1204户的业主,2012年买的房子。今年9月25号,王先生的儿子出生了,就在一家人收拾屋子准备迎接孩子和妈妈的时候,家里的电却突然停了。


    业主王先生:当时去买电的时候物业说,你的电卡里头还有一千度电。


    卡上还剩有不少余额,为什么屋子里却不通电呢?物业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还派了一名电工来他家察看。


    业主王先生:电工当时一上来,就说是你们电表坏了。我说电表坏了换需要多少钱,我给么,我说这个坏了你该换就换,该多少钱给钱。最后电工又说,这个事情我们管不了,他说啥都好着呢,是总公司要求停的。我说那总公司为啥要求停呢?他说这个我们就无法奉告了,你们去找总公司去,就这样一说,就置之不理了。


    王先生觉得,可能是存在误会,于是又给物业打电话,物业又把电工派了过来。然而左等右等,却迟迟不见电工的身影,给电工打电话,可拨对方的反应却让人很奇怪。


    业主王先生:喂,你好师傅,我是1号楼1单元1204,物业说你过来了,我咋没见人呢。


    小区电工:我就在1单元1204,我在1204门口,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开门,你是不是1204的?


    业主王先生:1号楼1单元1204。


    小区电工:那我现在就在1号楼1单元呢。


    王先生家的门大开着,门外不见一个人影,电工师傅却说他就在王先生家门口,这让他很是疑惑。而王先生说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十几家。


    业主李女士:断过,断过三天,他说我们的房子是黑户。我说为啥是黑户呢?当时我就找过去了,我说我们一分不少地交钱,交到你们那个售楼部了,我怎么是黑户呢?


    还有一位业主不仅水电被断,家里的锁都被换了,自己买的房子却进不去。


    业主付女士:交完房子装修完就换了锁。


    记者:人家就自己跑上来换的是吧?


    业主付女士:噢,门上都封条子了。


    记者:那就这两年了,你们就根本没法进到自己买的房子里面去?


    业主付女士:进不去,我经常到公司去找,人家公司厉害得跟啥一样。


    财务人员携款潜逃 开发商:没见房款就没买房


    开发商这是在唱哪出戏?左思右想了半天,王先生突然想起,难道又和当初买房时的遭遇有关?那还是2013年的时候,当时他们家的房子刚刚装修好准备入住,也是在住进去没几天,水和电却忽然停了,王先生去找物业,物业说是开发商让停的,让他去找开发商。带着一肚子的疑问,王先生找到了位于友谊路上的天伦御城龙脉小区开发商天伦集团总部。


    业主王先生:找到这个副总以后,她直接就给我来了一个,你直接去公安经侦分局,找一个武警官,你找他,你就会知道详细的经过。


    王先生说,他买的房子122平米,收据显示共69万余元。从西安市房管局网站也可以查到这套房子属于他本人,为什么还要去找公安呢?但天伦公司又不给他过多解释,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来到西安城北的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业主王先生:第二天拿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跟这个房子有牵连的所有东西,当时我拿上过去了以后,武警官直接说的,这个房不是说你涉案,是他们开发商的财务人员涉案,卷款潜逃,但是这个人我们要了解,只是要求你暂时不能出售这个房,转让到第三方,你自己不能把这个牵扯到更多人,便于我们有力的调查。


    王先生此时才明白,原来是包括他在内的一些业主所交的购房款被天伦集团的财务人员卷走并潜逃了。而天伦公司认为业主的房款没有交到公司而是打给了涉案人员的私人账户上,所以也就没有买房。由于争执不下,王先生只好一纸诉状将天伦集团告上了法庭。可就在开庭前,天伦集团却又派人来和他交涉,希望能在庭外和解。


    业主王先生:他们物业当时说绝对保证我们的正常生活,保证我们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


    第二天回到家里,王先生发现,水、电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了,于是打官司的事也就作罢。几个月后,天伦集团涉案的财务人员范素英被警方抓获,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范素英于2009年9月至2010年底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其亲友办理购买御城龙脉小区商品房手续的过程中,要求客户将购房款打到她的个人银行账户,从而将开发商天伦集团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侵占公司财物价值511万余元。这些房子绝大多数都卖给了范素英的亲友,王先生恰恰是通过范素英的朋友买了这套房子。事情水落石出后,王先生本想着可以过安生日子了,没想到今年家里的水、电又停了。


    业主王先生:这一次我的鱼缸里五千多块钱的鱼全部都死完了,还有我冰箱里面的海鲜、肉,几千块钱的,现在直接坏了,整个家里现在直接的损失就一万多元了,我每一天还不能在家住,还要找宾馆,还要在外面吃,这个损失我问谁要去,找谁说理去。


    律师:购房行为完整有效 房子归属无争议


    那么对于王先生被断水断电的事以及房子归属问题,开发商到底是啥态度?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开发商天伦集团询问详细情况,但工作人员都以负责人不在为由谢绝了记者采访。不过,一个星期后,记者却接到了开发商打来的电话。


    记者:他们的商品房合同我都看了,就是他身份证号对应的这套房子,那就应该说明这是人家买了的房子。


    天伦集团董事长叶莽:他买的钱到哪儿去了,到范素英个人账户上去了。


    记者:但人家网签了?


    天伦集团董事长叶莽:网签对着呢,你钱就没有进公司一分钱的账。


    业主掏了钱,买了房,还在房管部门进行了正规的网签,按说应该对房子有无可争议的归属权。但却连番遭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甚至连办房产证也遥遥无期。那么,对于这件事的双方当事人,究竟孰是孰非呢?又该如何解决?下面我们连线本台评论员周兴武。


    周兴武律师:主持人你好,在这个节目中间我们看到,房屋在前期销售过程中,购房人按合同约定缴纳了购房款,同时也取得了购房的财务凭证,最终也取得了网签,房屋交付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这一系列购房行为应当是完整有效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购房人的款项非法占为己有,最终在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也认定,属于职务犯罪,那么职务犯罪是什么呢,是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了自己所在公司的财务,所以这个时候地产公司有理由,向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被告,进行主张自己的财产,通过追赃的渠道取得自己的费用。但是在这之外我们应当确认,购房行为应当是完整有效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前期地产公司包括后期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义务,履行所有的合同义务,比如说配合交房,配合整个过程中完整的物业服务。如果确实还是不能协商的话,那么就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甚至是开发商。


    主持人:好,感谢周律师的点评。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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