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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一驾校涉嫌非法买卖驾照 核查两年无结果

发布日期:2014-10-15 |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  陈忠赵福生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驾校通过“不考试只交钱”方式为206人办驾照,渭南市车管所和渭南市交警支队接到这一“非法买卖驾照”举报材料两年无处理结果。


非法买卖驾照起纠纷


据反映,2010年到2012年期间,赵军侠在澄城县以“不用考试只需交钱就可办驾照”方式四处招揽生意,澄城县的王某、侯某等人收了一部分人的钱交给赵军侠办驾照,赵军侠迟迟没有办出驾照,并以种种借口拒绝退钱。至2012年5月,在苦等无果、退钱被拒的情况下,王某、侯某等人扣押了赵军侠乘坐的丰田霸道车。赵的女儿将王某、侯某诉至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车辆。澄城县人民法院接诉后,时任民二庭庭长杜东承多次调解,王某、侯某拒绝返车。法院遂于2012年9月将王某、侯某拘留。


据王某讲,在他和侯某被拘期间,澄城县人民法院原办公室主任孙李仓召集双方家属调解,达成“交车放人”协议。协议由孙李仓现场起草。之后,有100多名在车管所拍张照片未参加考试的买照人按此协议书中的约定,从孙李仓处领取了非法买来的驾照。据了解,仅澄城县通过赵军侠、渭南高新驾校买照的人多达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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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记者提供的“和解协议书”显示,这份协议书所用的纸张上印有“澄城县人民法院”字样。


据反映,渭南高新驾校以及赵军侠等人批量买卖驾驶执照已涉嫌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刑事立案查处。澄城县人民法院孙李仓、杜东承介入“非法买卖驾照”调解,也违反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的法律规定。一当事人还告诉记者,他们先后将以上情况向澄城县人民法院、渭南市交警支队、渭南市车管所反映,并将206人涉嫌非法买卖驾照的名单提供给该支队法宣处,但时过2年,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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