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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一公司种植的苗圃被强毁 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5-08-25 | 来源:消费日报网 作者:陈一鸣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省汝州市群众苏亚洲向本网反映称,他在汝州市煤山街道办事处望嵩居委会承包种植苗圃的土地,被市政府以招拍挂的形式出售。对于地面上种植的苗木,在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便遭到砍伐、毁坏,对苏亚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陈一鸣)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群众苏亚洲向本网反映称,他在汝州市煤山街道办事处望嵩居委会承包种植苗圃的土地,被市政府以招拍挂的形式出售。对于地面上种植的苗木,在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便遭到砍伐、毁坏,对苏亚洲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当苏亚洲到煤山街道办事处商讨苗圃赔偿事宜时,该办事处的领导竟不知道有新赔偿政策出台,仍按照2012年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被苏亚洲拒绝。

 

 

(苗圃被强毁,主人拉条幅维权 )

 

8月21日,接到投诉后,本网记者赶到汝州市进行实地了解。在苏亚洲的带领下,本网记者来到位于洗耳河畔望嵩居委会,苏亚洲种植的苗木处。此时,原本是一片茂密的苗圃中间,被人为开出了一条大道,道路两旁堆积着许多树根、树干,地面上未刨除的树根,也随处可见。

 

 

(苗圃中间被开出一条大路,被毁坏的苗木随处可见)

 

据苏亚洲讲,被毁坏的苗圃有约6亩,大部分是国槐、香花槐、刺槐等树木。

 

2003年1月1日,苏亚洲与汝州市煤山街道办事处望嵩居委会签订了60亩种植苗木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后被市政府收购了27亩土地,剩余33亩由苏亚洲继续承包使用。

 

2014年6月,汝州市政府为开发向阳路及康馨时代广场,需要占用苏亚洲承包的剩余土地,对于地面上种植的苗木,经由汝州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煤山街道办事处与苏亚洲的公司清点,统计出当时种植的各类苗木数量为87950株。

 

“当时对苗木的赔偿标准并没有告知我。”苏亚洲说,直到2015年3月10日,他到煤山街道办事处查阅赔偿情况时才得知,赔偿标准按每亩地8000进行赔偿。

 

“平均下来,每棵苗木只有3元钱赔偿,按年计算,每棵苗木每年仅有0.3元。”苏亚洲说,林业部门给的赔偿价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另据苏亚洲介绍,几年前被市政府收购的那27亩土地,土地局对地面上的苗木给予每亩地2.3万元的补偿,与现在的赔偿也是相差甚远。“当时还是刚种上的小树苗,却比现在补偿还多”。

 

2015年3月,苏亚洲曾就此事到煤山街道办事处商讨,得知煤山街道办事处依据的赔偿标准是2012年出台的,“自汝州市被省直管后,河南省出台了新的经济林补偿标准。但办事处的领导却不知道新政策出台。”苏亚洲说,在得知有新政策出台后,煤山街道办事处一名领导表示这事他们管不了,会尽快向市政府汇报,等待回复结果。

 

此后,苏亚洲曾多次向汝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但一直没能解决。

 

8月7日,在苏亚洲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组织人将其种植的苗木砍伐、毁坏。两天后,苏亚洲才得知苗木被毁。

 

目前,苏亚洲已报案,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已立案调查,毁苗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森林公安人员到现场调查)

 

苏亚洲认为,汝州市政府、煤山街道办事处应当参照2014年我过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对其所种植的苗木给予补偿。另外,苏亚洲也希望汝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此前核算的补偿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并按评估后的补偿标准给予赔偿。

 

针对此事,本网记者拨打汝州市煤山街道办事处王国强书记的电话,想要了解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本网记者给王书记发去信息反映此事,王书记回复称让找市委宣传部联系,会有答复。

 

随后,本网记者又给汝州市分管土地的副市长郑旭银打电话,但始终无法接通。本网记者给郑旭银副市长发去信息反映此事,但截止发稿前,郑旭银副市长也没有给予回复。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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