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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职工被疑吃空饷  相关领导受处分

发布日期:2014-12-16 |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德政 


    华商报讯(记者 田德政 陈永辉)12月9日,华商报以题为《3职工入职两年同事未见其上过班》报道了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3职工入疑吃空饷一事,丹凤园林绿化管理所回应称,3人是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工作人员,长期值夜班。随后该条消息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目前,涉事3人解除劳动合同, 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负责人被免职 ,上级局副局长受处分,全县开展“吃空饷”清理整顿。


    事件回放:职工被疑吃空饷 官方回应长期值夜班(小标)


    12月8日,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职工王静(化名)称,她是某企业下岗职工,2012年通过丹凤县公益岗位招聘进入到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上班,但上班两年多,从未见过贾某、赵某、陈某3人上班,而且这3人工资却照领不误。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贾某、赵某原来是公安系统干警,由于犯过错误被开除了,进入到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而陈某是县林业局领导家属,他怀疑贾某、赵某、陈某长期“吃空饷”。


    对此,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陈杰称,贾某、赵某、陈某确实是他们单位的职工,贾某、赵某原来在公安系统工作,陈某是县林业局局长马某的爱人,3人不是不上班,而是长期值夜班。


    陈杰称,贾某、赵某、陈某均是2012年进入单位,入职后贾某、赵某被安排值夜班,在街道上巡逻市政设施。陈某由于懂电脑知识,负责中心广场电子屏播放等工作,去年请假一个月后,重新安排其上夜班,在城区街道巡查市政设施,对于这些情况,单位其他同事可能不知情,所以存在误会。


    当华商记者询问值夜班的人员上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工作量应该如何考核?陈杰称,值夜班的工作人员平均上班时间是5小时,也不用到单位报到,按照划片区管理,每名值夜班人员负责各自片区夜间巡查,一周来单位汇报一次,平时如果发现问题可及时电话联系。“我们也对值夜班的人员进行抽查,但也不排除他们不上班的可能性。”陈杰说。随后丹凤县纪委回应称将调查此事。


    处理结果:涉事3人解除劳动合同 两领导受处分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丹凤县城管局下属单位园林绿化所3名职工被疑吃空饷一事,丹凤县委13日通报称,被举报的三名职工目前已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因日常管理工作不规范,园林绿化所负责人陈杰被免职,城管局分管领导王成涛被诫勉谈话。


    通报称,近日有媒体报道丹凤县园林绿化管理所3名职工入职两年多,未见其上过班被疑吃空饷一事。事件曝光后,丹凤县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详细调查。调查中发现,园林绿化所工作存在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对贾某等3人设施管护巡查岗位工作考核缺乏科学有效监管机制。3人也存在履职不经常,工作时有时无、工作记录不全面的问题。


    通报称,鉴于园林绿化所负责人陈杰疏于内部管理,存在工作失职行为,目前已被免职,对城管局分管领导王成涛实施诫勉谈话。同时,丹凤县园林绿化所已按照劳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与贾某等3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丹凤县政府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网友热议“白天不懂夜的黑”


    12月12日,《 人民日报》以题为“长期值夜班”当彻查的文章发表评论称,“长期值夜班”本身并没有问题。只是公益性岗位有别于公务员岗位,相对来说监管没有那么严格,存在寻租的空间,所以更应该说清楚。从已经查出的“吃空饷”案例中,也的确有不少干部家属的身影。因此,简单一句“长期值夜班”,当然不能打消公众疑虑。


    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则以《有一种吃空饷叫“长期值夜班”》为题发表评论,这3人值夜班的平均上班时间是5小时,也不用到单位报到,按照划片区管理,每名值夜班人员负责各自片区夜间巡查。至于这些人到底有没有真的履行工作职责,由于没有人监管,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工作模式,上班可来可不来,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与吃空饷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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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纵横点评:好一出“白天不懂夜的黑”,你上班来我下班。只不过,您吃了苦、受了累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又何必自我隔绝于其他同事。既然是误会,那就出来走两步,谈谈工作,说说业绩,别让自己伟岸的“身影”消失在无尽的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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