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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一村民申请宅基地"被捐款" 只打白条不分地

发布日期:2017-07-18 | 来源:西部网 记者 陈嘉伟  
核心提示:“去年我向村上申请了宅基地,给队上预交了3000块钱,给了一张“公益赞助费”的收据。现在一年多了地没批下来,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申诉。”

根据康先生提供的收款收据,申请宅基地的费用被冠上了“公益赞助费”的名目。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去年我向村上申请了宅基地,给队上预交了3000块钱,给了一张“公益赞助费”的收据。现在一年多了地没批下来,也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申诉。”近日,家住蓝田县前卫镇康庄村的康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被村干部“潜规则”,村上给每人打了一张白条,却不给分地。


康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有七口人,而宅基地不能满足家人的居住需求。“我们兄弟几个都住在柴房,没办法家里宅基地不够。”康先生说,自己家符合“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条件,是可以向村上申请宅基地的。


2016年3月,为了改善家庭住房条件,康先生向村小组申请宅基地。


“队上让我交3000块钱,说要用村里的集体土地,得交费。因为这些年来在村里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都交了钱,我也想办事,当时就交了钱。”康先生说,在康庄村申请宅基地,一般程序是先给队上缴纳3000元,之后再给村委会缴纳8000元。


“村委会说,之所以要收3000元,是要给村上划宅基地的人付工资呢。”康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政策,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除了需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登记费之外,是不需要缴纳其他费用的,土地使用登记费则按照宅基地面积收费5元至10元不等。


在康先生提供的村小组收款单上记者看到,交款日期为2016年3月27日,金额是3000元,而交款项目为“公益赞助费”。对此康先生大为不解,“我们家房子都快塌了,家人出车祸到现在病都没治好,我咋还能给别人赞助呢?”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当时收费的康庄村出纳康某某。康某某证实,预售宅基地费用确有其事,“当时是收了他3000块,这个钱是队上让交的。”而至于这笔钱的用处,康某某称,是给村上修路花了。“村上修路钱不够,就把这钱用于修路了。”


当记者提出申请宅基地不需要收费时,康某某称自己不知情,“只能说是队上有个这规定,咱是搞业务的,收钱开票,其他的管不上。”


村民申请宅基地先预缴费用,这笔费用是否合理,否随意挪用?7月10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将此事反映给蓝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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