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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清晰的土地关系变得“扑朔迷离”

发布日期:2017-03-27 | 来源:陕西村官网 
核心提示:旬阳县城关镇高某欲通过流转荒地发展农家乐带动乡亲们致富,在和当地无梁殿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举债搞基础建设发展农家乐,在缴纳土地流转费用后,可没想到流转来的土地却出现了两个“地主”。

 

       旬阳县城关镇高某欲通过流转荒地发展农家乐带动乡亲们致富,在和当地无梁殿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举债搞基础建设发展农家乐,在缴纳土地流转费用后,可没想到流转来的土地却出现了两个“地主”。村委会小组证明这片地是集体林地,村民柴某却认为流转的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并不是村上的土地,阻止其施工。事发一年多了,要地没地,要钱没钱,自己奔走政府相关部门一年多,却始终无果。

 
       “流而不转”的土地流转
 
       2015年9月,高善刚与旬阳县城关镇无梁殿村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该协议涉及无梁殿村五组两块土地,共计24 亩,一处14 亩;另一处10 亩 。
 
       高善刚与无梁殿村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显示:流转年限为2015年9月至2050 年8月。流转费用共计55000元。“流转的那些地是村上的机动地,为了顺利流转 ,村上进行了张榜公告。”村民何家海说,“2015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告期间, 没有一个村民反对这件事。”就在高善刚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基础建设的情形下 ,无梁殿村五组村民柴朝牛却对14亩那处地的归属提出了异议,并出示了林权证 。 柴朝牛认为,这14亩地是他们弟兄三人的承包地。
 
       村民柴朝召今年67岁了,从小生在长在村里,村里的一草一木他都很了解。“那块地就是村上的机动地,之所以出现在个人名下。是因为2002年退耕还林时,上面要求所有退耕还林的地必须在个人名下。”
 
       记者查阅旬阳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柴朝牛的调查笔录了解到,1984年,柴朝牛弟兄三人开始承包这14亩地,在地里种植桑树、粮食作物。2002年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时,村上欲收回他们的承包权,经过与村上协商,继续由柴朝牛弟兄三人承包这块地,承包期限为8年。合同到期后,因国家延长退耕还林期限,他们得以继续承包经营。
 
       在这份调查笔录中,柴朝牛讲到,这14亩地的退耕还林补助款,他们与村上是有约定的,他们只能拿到补助款的三分之二,其余的三分之一归村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5年。旬阳县林业局城关(镇)2002年退耕混林(草)按户检查登记表显示:柴朝牛弟兄三人承包的那块地,“地块号”是73号,户主名是“集体” 记者电话采访柴朝牛,问及这14亩地究竟是他们的承包地还是村上的机动地时, 柴朝牛始终未置可否。
 
       走投无路,悬在“真空”中
 
       2015年9月伊始,高善刚开始向城关镇人民政府反映自己的问题,以期问题早日得 到解决。城关镇司法所开始处理他的问题,在经过长达近一年的时间后,城关镇 司法所告诉高善刚,因调解无效,建议他走诉讼程序。而法院明确告诉高善刚, 类似这些情况,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真真成了个没有人管,没有地方管的事情了。”高善刚无奈地表示。
 
       2017年元月10日,记者把高善刚的问题反馈给了城关镇负责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曾宪平。曾宪平告诉记者,他刚到城关镇工作,对这件事情,他还不是很了解;他表示,一定尽快去处理这件事情。时至今日,记者拨打高某电话,此事仍未解决 。此事,媒体将予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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