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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对西安等市开罚单1.6亿 为减排上“紧箍咒”

发布日期:2014-11-29 | 来源:陕西日报 

新华社西安11月27日电 (记者姜辰蓉)为治理渭河污染,从2010年起,陕西省连续对沿河的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开出“生态罚单”,累计超过1.6亿元。严厉的处罚措施成为渭河沿线地方政府的“紧箍咒”,从而保证了渭河水质持续变好。


渭河是黄河最大支流,流域内集中了陕西64%的人口、56%的耕地和82%的工业总产值,享有陕西“母亲河”之称。然而,在沿岸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的倾泻下,到上世纪80年代末,渭河就基本丧失了生态功能,被老百姓称为关中“下水道”。


“我年轻的时候,渭河水清得很,夏天我常带着儿子下河游泳。”提起渭河,咸阳60多岁的市民乔师傅说,“不过,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渭河就越来越脏,别说下去游泳,跟前都去不了,又脏又臭。”


为治理和保护好渭河,2012年,陕西省环保部门实施“渭河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希望用3年时间使渭河水变清。为落实这一目标,陕西省对渭河沿线地方政府收取污染补偿金,并将两条污染严重的一级支流纳入这一“生态罚单”的考核范围。


据陕西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陕西省对沿线西安、咸阳、宝鸡三市开出了380万元的生态“罚单”。一年后,三市又因污染超标,再次被罚8900万元。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渭河沿线地市共缴纳污染补偿金超过1.6亿元。


严格的治污措施倒逼地方政府采取实际行动,关停污染企业,从源头进行治理。宝鸡市将治污项目列入市县目标责任书;咸阳市给每个治理项目打分;渭南市采取现场督办、新闻曝光、亮黄牌等措施管控污染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列入治理的225个污染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了209个;重污染河段地市自查污染治理项目80多个。同时,各地政府还全力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大幅降低了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渭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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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环保监测数据显示,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24.3%,氨氮下降11.3%;干流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由2011年的69.2%,下降到2013年的35.7%,水质综合评价由2011年的“重度污染”改善至2013年的“中度污染”。3年治污行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渭河水质的改善,现在渭河的许多河段,不仅水鸟回归,岸边也再次出现市民垂钓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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