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志杰实习生张子钰)高空作业时,28岁的许某不慎坠下导致伤残,用人单位却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1月9日记者获悉,新城法院调解了这起纠纷案,伤者拿到了首笔赔偿款,得以及时治疗。
2015年4月,许某经人介绍到省级重点工程神渭管运工地干活。由于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当年10月7日,许某在干活时从4米高的高空摔下。经医院诊断,许某为无骨折脱位型颈脊髓损伤及双侧桡骨远端骨折。事发后,用人单位仅支付了前期治疗费用。由于许某因高空坠落致颈脊髓损伤、桡骨远端骨折构成二级伤残,今后需要大量费用进行恢复性治疗,用人单位却迟迟不再向医院交纳治疗费用。故许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治疗等费用,共计160余万元。
许某来自农村家庭,巨额的治疗费已给家庭带来了巨大负担,年迈的父母一次次到用人单位催款却遭到拒绝。看到躺在床上的许某及其年迈的父母,办案法官急群众之所急,加班加点办理本案,多次到发包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和许某的要求,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最终,用人单位与许某达成赔偿116.5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将首付赔偿款3万元通过法院交至许某手中,保证了许某及时得到康复治疗。
法官提醒,安全生产不仅要求企业完善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劳动者本身也要强化安全意识,切不可存侥幸心理。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