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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武同志被授予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称号

发布日期:2017-12-26 |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张艳芳  
核心提示:12月25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李国武、王排等11名同志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称号,授予吴合等20名同志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本报讯(记者张艳芳)12月25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李国武、王排等11名同志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称号,授予吴合等20名同志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据了解,今年,根据西安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了第四届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基层推荐、逐级上报、组织审核、媒体公示以及群众投票、评委会终审等规范程序优中选优,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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