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社会

村支书开屠宰场提供有毒猪肉 检疫人员帮忙蒙混过关

发布日期:2014-10-24 | 来源:华商报  





10月24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瘦肉精”案件开庭审理。


    华商网讯 一直以来,人们对生产、加工、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和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就在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办辖区的大汉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却被查出大肉里含有瘦肉精。这还不算啥,屠宰场的法人,居然是该村的党支部书记,而负责检验的两名检疫人员也因人情问题,帮忙打起了马虎眼。10月24日,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加平及检疫人员田新伟等6名人,被推到雁塔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事件回放:超市内查出瘦肉精猪肉

    10月24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次起“瘦肉精”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王九仓等3人提起公诉,以“玩忽职守罪”对田新伟等2人提起公诉。

    据检方提供的起诉书显示,2011年5月13日,设在麦德龙超市内的世园会食品安全监测组,在对该超市提供给世园会的生猪肉进行例行抽检时,对所抽两个样品检测出含有瘦肉精。而麦德龙超市此次所购该批生猪肉共2068斤。后检查组查出,这批猪肉均产自于西安市大汉屠宰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大汉屠宰公司内相关工作人员被控制。


 广告位


    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开屠宰场

    西安市大汉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办大刘寨村,其法人王加平,系该村党支部书记。

    王九仓,大刘寨村村民,系该屠宰公司的采购员。同村村民刘九文,同系该公司的采购员。检方查明,2011年5月12日,王九仓在渭南市韩城市金来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生猪65头,收购价为10.7万余元,该批生猪无畜禽标识(俗称猪耳标),未向当地动物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检疫,也未取得当地畜牧兽医站开具的产地检疫检验即未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口蹄疫证明),而是直接拉回大汉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页12下一页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