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医生一直是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是近期有市民向《东秦百姓》反映,说自己带家人在大荔县医院就诊的时,被CT室和内一科诊室两度拒诊,这本是救死扶伤的医院,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来看今天的记者调查。
户百忠家住大荔县许庄镇户家村四组,本来平静的家庭生活在10月14日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发生了骤变。当时刚从外边回到家的户百忠发现76岁高龄的母亲斜躺在沙发上,平常服用的降压药片散落在身旁,怎么叫也不应,掐人中也不醒,他和家人急忙呼叫了120,跟随120急救车来到了大荔县医院进行就诊。在急诊科经过紧急洗胃处理后,并没有得到好转,随后急诊科医生路韦锋带着他们打算到CT室去拍片子,但是CT室值班医生江莹说停电了,做不成CT。
患者三儿子 户百忠:CT室说做不成,拒绝做了,说停电了,结果就没做成,把人就抬出来。在CT室没有拍成片子的情况下,急诊科医生路韦锋又带着他们来到了住院部内一科,想让他们先住院,但是在内一科又再一次遭到了拒绝。
患者三儿子 户百忠:到内一科,说你妈年龄大了,有风险,要转院了,到西安或者渭南,你到那边看去。
患者孙媳妇 马杨艳:当时急诊大夫找那个内一科说,让我奶奶先住下的时候,当时那个急诊科医生就找那个内一科医生光说了我奶奶的病情,然后那个内一科医生的反应就是连病人看都没看,就说年纪大,有风险,拒绝接收,没有设备,他当时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当时我奶奶就是在(附近)那个过道里面放着。
而对于当时急于求救的家属而言,急救不成,CT未做,住院又不成的情况下,心情早已是乱如麻了。
患者宋蜜蜂的孙媳妇 马杨艳:当时我们的心情已经很乱了,就没有跟他争辩那些,当时我奶处于一个危险的状态,病情比较危险嘛,当时脑子都乱了,都不知道该咋办了。
而令家属更为气愤的是,正当家属们乱成一团为了抢救老人而一筹莫展时,患者的儿子户百忠刚好在医院碰到一个熟人,在熟人的相帮下,做CT和住院竟然都顺利完成了。
患者宋蜜蜂的三儿子 户百忠:我在过道把我妈放了一个多小时以后,就碰见一个熟人,二反身到CT室,就给CT室说了一下,就把CT给做了。
随后在CT的诊断下,发现是脑干堵塞,并在住院部内四科顺利住院。记者听完家属的诉说后,与家属一同来到了大荔县医院进行查证。找到了当时在内一科值班的医生李力。
大荔县医院住院部内一科医生 李力:(咱接不接诊靠什么来判断?)他当时拿的入院证,写的是(坎帕西临和裴娜洛克)中毒,所以我一看,咱没有解决过,所以建议你赶紧到渭南或者西安。(当时人都没有见就判断吗?)原因是他当时拿的入院证。(咱接不接诊就看入院证就可以?)对。(是不是咱的程序就是这样,只要是入院证写的是我治不了病,你就可以不接诊?)入院证上写的我治不了的病,我就接不了诊。(这是咱医院的程序是吧?)对。我急诊科大夫诊断了,我就认人家的。
而记者在与李力医生对话的过程中,他的同事也参与了进来,说出了同样的答案。
而记者在最新的《大荔县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的多项制度中看到的条例却并非如此。其中在首诊负责制中第六条规定: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第八条规定: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需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在转院、转科制度的第一条就规定: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备案方可转院。
由此可见两位医生所说的话与这些制度南辕北辙,而上述规定正属于大荔县医院刚刚在各个科室分发的十八项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后,记者又来到大荔县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就相关情况进行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