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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千万潜逃国外 安康首例境外追逃告捷

发布日期:2016-10-25 | 来源:安康新闻网  张乔 
核心提示:近日,因合同诈骗潜逃国外的犯罪嫌疑人毛某被遣返回国,并被带往白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毛某也是公安部猎狐行动中安康首例潜逃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吴友伦 周进)近日,因合同诈骗潜逃国外的犯罪嫌疑人毛某被遣返回国,并被带往白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毛某也是公安部猎狐行动中安康首例潜逃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11月4日包工头周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1年底被白河县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取质保金5万元后承包其名下工程项目,现已拖欠自己工程款155万元,公司法人毛某早于2013年底联系不上。随后又有多人报警称,被白河县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收取质保金方式合同诈骗近千万元。

      接到报警后,白河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对报案人反映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违法问题,快速、全面展开调查,通过大量工作,2015年11月底白河县公安局对该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进行立案调查。该开发项目系白河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由重庆新蓝湾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法人毛某发起成立了白河县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由于此人一直外逃,2015年白河县公安局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不断追踪研判,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寻找毛某踪迹,在锁定毛某人在马来西亚后,安康公安机关市县联动,在省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联合工作组前往国外,随后在马来西亚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毛某抓捕归案,并遣返回国。

      经查明,2011年12月以来,白河县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毛某,利用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工程,以白河县红石河旅游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市新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骗取银行贷款、个人融资、工程质保金等共计3300余万元,案发后,毛某于2015年1月逃匿国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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