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为已经持续四年的“3Q大战”画上句号,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将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被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虽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案裁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60回应:“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360方面在宣判后针对判决回应称,“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虽然没有取得最终的胜诉,但通过反垄断诉讼的四年,中国创业者被巨头以“抄袭”和“捆绑”扼杀的现象正逐步减少,互联网反垄断的积极影响已经开始显现。由此,互联网也出现了进化的火花,正能量的萌芽开始绽放。
同时,回应中还认为,“3Q大战带来的益处之一是使腾讯变得更加开放。3Q大战之后,腾讯也开始自我反省,并发起了十场主题为“诊断腾讯”的闭门会,100多位观察者对之批评建言。随后,腾讯宣布开放包括QQ、腾讯社区、腾讯微博等在内的8大平台,顺应历史的洪流。”
“3Q大战”始末
一审开庭
奇虎360以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超过1.5亿元,要求腾讯公开道歉。本案将于2012年4月18日一审开庭。腾讯方面表示,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360,索赔金额为1.25亿元,广东省高院正式受理。
一审判决
2013年3月28日上午,广东高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对本案相关产品市场界定错误,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相关产品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故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开庭
2013年11月26日上午,360公司在法庭上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判令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限定QQ软件用户不得和奇虎公司交易、在QQ软件中捆绑搭售安全软件产品等行为;判令腾讯连带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并赔礼道歉。
对此,腾讯公司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