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法制

安康中院原院长西安受审 修建办公楼受贿169万

发布日期:2015-03-26 |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在任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9.3万元。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周建明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犯罪事实

      修建办公楼期间受贿169.3万元

      庭审结果

       被告人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在任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9.3万元。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周建明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周建明提供弟弟账号

      建筑商转入77万元

      周建明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1月至2013年4月曾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昨日上午10时许,他身穿深色外套,由法警押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安康市中级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时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周建明担任该工程基建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工程基建工作。期间,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等5家公司负责人,为感谢周建明在他们各自公司的工程招标及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同时为了尽快拿到工程尾款,分别送给周建明财物共计169.3万元。

      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款79万元来自于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10年7月,重庆某装饰工程公司参加安康中院审判综合楼外墙装饰工程招标,该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找到周建明帮忙。同年9月,安康中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该公司中标。同年10月合同正式签订前,陈某陪同周建明等人前往福建考察石材,陈某在周建明所在的宾馆房间送给周建明2万元现金。项目于2011年年底基本完工,为感谢周建明在工程施工中的关照,并希望安康中院能尽快结清工程款,2012年3月,陈某向周建明提供的其弟弟的银行账号中转入77万元。

      一“受助人”送他30万元现金

      还给他家里安装中央空调

      2011年4月,陕西某建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周建明,向周建明表达了希望承揽大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的意愿。后杜某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项目招标并中标,同年9月,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顺利竣工后投入使用。

      为了感谢周建明在项目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的帮助,2012年8月,杜某为周建明位于西安曲江的住宅购买安装了一套价值5.3万元的家用中央空调,并在周建明在西安学习期间送给周建明30万元现金。其余三笔受贿款项分别来自办公家具采购、弱电工程、室内装饰等项目。

      被告人当庭表示“没有异议”

      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中,被告人周建明对起诉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辩护人出示了被告人周建明具有案发前向行贿人主动退赃,以及向有关部门退缴全部赃款的相关书证。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质证,就周建明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情节进行辩论。

 广告位
      庭审结束前作最后陈述时,周建明向法庭只说了一句话:“请求法庭纵观全案,公正判决。”中午12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记者 高雅)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