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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安区旅游局副局长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被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15-01-13 |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陕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西安市长安区旅游局副局长吕俊涛,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网站昨天公布了2015年1月5日至11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5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其中,陕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西安市长安区旅游局副局长吕俊涛,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蒲城县永丰镇刘家沟村会计常春萍,大操大办外孙满月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丹凤县农业局副局长李建民,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略阳县横现河兽医站干部陈永军,大操大办乔迁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人大主席黄家山,大操大办乔迁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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